为使本中心更有效地服务校内学生、校外人员和相关机构,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部分 服务内容
第一条 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可以享受免费咨询。
第二条 本中心对校内学生的服务内容包括:心理咨询、心理测评、心理健康课程和讲座的开设。其中心理咨询包括个体咨询、团体咨询、电话咨询和网络咨询。
第三条 在个体咨询中,咨询者与来访者采取一对一的面谈关系,建立热情、诚恳的态度和对相互的信任。
第四条 在团体咨询中,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咨询师对多个来访者同时进行咨询。通过共同商讨、训练、引导,促使个体学习新的态度和行为。
第五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设电话咨询,接听电话做到礼貌、亲切。
第六条 中心网站开设在线咨询,本校学生可通过网站阐述问题。
第七条 中心开设心理测评,本校学生可到中心进行心理测评,了解自己的心理特征。
第八条 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,本校学生可以选修相关课程,并获得相应学分。
第九条 中心应学校老师和学生的要求,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设专题讲座。
第二部分 地点和时间
第十条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来访者创设和保持一种和谐、温馨、安全的服务环境。
第十一条咨询服务地点设在综合楼8楼:
1、829室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,处理中心日常的管理、协调、外联工作。
2、830室(里)为个体咨询室,主要进行个体咨询。
3、828室为团体咨询室,主要进行团体辅导。另外,也作为心理协会的固定活动地点。
4、830室(外)为心理放松室,主要配合个体咨询开展音乐疗法等心理放松治疗。
5、832室为心理宣泄室。
6、831室(外)为心理测评室。
7、831室(里)为心理沙盘室。
第十二条 中心网站http://xlzx.xxzjxy.com/开设在线咨询,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、教育和讨论,网站内容定期更新。
第十三条 心理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下午4:00-5:00。
第十四条 每次咨询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:
1、个体咨询的时间控制在一个小时左右,咨询结束可约下次面谈。
2、团队咨询的时间控制在一个半小时左右。
第三部分 来访程序
第十五条 来访面谈咨询的程序为:提前预约、填写咨询记录表格基本信息、和咨询师见面进行初步面谈、进行心理测试(不是必要程序)、咨询师分析测量结果后与来访者共商进一步咨询方案。
第十六条 面谈预约可选择现场预约、电话预约、网上预约三种方式。现场预约的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下午,地点在综合楼829,预约电话为3720525,网上预约从中心网站“心理测评”直接进入。
第十七条 来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咨询时间和咨询师。
第十八条 来访者选好咨询师后一般应坚持数次面谈以保证咨询效果。
第十九条 来访者对咨询师不满意,可以向中心反应或要求更换咨询师。